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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地税
› 2009.01.15 关于报送纸质资料的通知
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09-1-16 15:05:57
2009.01.15 关于报送纸质资料的通知
http://www.zjds-etax.cn/images/message.gif通知告示:
各网上申报纳税人:
根据浦地税征37号文件规定,除CA认证企业外,其它网上申报纳税人需在年度终了后45天内报送所有分月纸质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资料。请于2009年2月15日前,将分月报表与资料报送一份至地税直属分局。
浦江县地方税务局
200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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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5 关于报送纸质资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