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申报系统出口日期预审疑点处理办法
新版申报系统出口日期预审疑点处理办法2009-06-05 14:55:58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2 文字大小:【大】【中】【小】
新版申报系统里如果录入的出口日期与实际出口日期不一致,预审时将出现提示出口日期不一致的疑点,在尽可能保持出口日期录入准确的前提下,可暂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
如果不影响退免税的,不需要冲红,但一定要在备注栏按照“2009-06-01”格式注明实际出口日期;
二、
如果影响退免税的,要进行冲红,并按照原来汇率录入实际出口日期记录,并在错误出口日期记录的备注栏按照“2009-06-01”格式注明实际出口日期;
三、
“不影响退免税申报”,是指如果按照错误出口日期申报退税,对实际退税率、90天申报期限(核销期限)、180天申报期限、210天核销期限计算等不会产生影响;否则为影响退免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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