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08-2-28 14:36:42

无纸化核销的最新情况

        接国税的非正式通知,再下去要进行无纸化核销,而到时国税的系统里将安装一个新的无纸化核销的相关软件。而在已经试点的地方遇到一个新的情况:就是90天核销的问题,在新的系统里要求,无论是否申请延期,都要在90天内核销掉。
        也就是说,除了远期收汇备案的之外的,无论是要改单的,还是其他原因需要申请延期的,都必须在90天内先核销,再去改单。

真实的谎言 发表于 2008-3-10 16:49:03

那以前是一定得在90天内核销掉的,不然视为逾期未核销.这样就很烦了,所有的单据都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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