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一提醒[2008年2月] -无纸化核销
2008-02-28 16:38:43根据省国家税务局文件精神,2008年1月1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全省所有自营出口企业均实行“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出口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可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推行出口收汇核销无纸化后,出口企业需要注意几点:
1、企业核销单核销日期的90天的期限由系统自动控制,不再有节假日顺延,出口企业必须要在出口之日起90天收汇并做好核销手续,超期核销将出现退税损失。
2、根据系统要求07年出口货物和08年货物应分别核销。
3、出口收汇核销无纸化对企业申报时核销单数据录入的正确性要求更高,只有电子信息比对无误,方能办理退税。
4、下周将召开一次关于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核销单有关事项的会议,请各出口企业关注会议通知,并将有关可能出现的问题收集、整理,届时集中讨论和商议。
管理三科20080229
其他相关文件
无纸化核销的相关文件http://pjckts.5d6d.com/thread-234-1-1.html
无纸化核销的最新情况
http://pjckts.5d6d.com/thread-233-1-1.html 出口退税核销单无纸化申报补充说明
2008-03-06 16:16:16 具体内容在税企邮件中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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