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实施先评估后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实施先评估后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11-20 10:42:51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5 文字大小:【大】【中】【小】通 知各福利企业:
根据国税函432号《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实施先评估后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浙国税函120号的通知精神,各福利企业在申请增值税退税资料中,应附有[福利企业销售额变动、增值税税负变动率情况表]。
特此通知。
各文件及表格请下载附件
浦江县国家税务局
2009年11月18日
[附件:/福利企业销售额变动,增值税税负变动率情况表]
[附件:/国税函【2009】432]
[附件:/浙国税函【200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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