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0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政策法规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5-06关于2010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省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协调小组《关于2010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浙统认办[2010]1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0年我县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考试形式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计局统一教学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考务规则的办法。考试试题将全部采用客观题型。
二、考试时间
2010年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9月18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
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条件:本县范围内在岗专职、兼职的统计人员,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者,必顺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申领《统计从业资格证》。有志于统计工作、自愿考取《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也可参照执行。
2、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2010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包括数码照片)。
3、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时间为5月31日前(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为县行政服务中心发展和改革局窗口,地址:财富广场三楼,电话84116582(窗口)、84205852(政策法规科)。报名时交资料费、培训费及考务费共300元。
四、其他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任何单位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附:2010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报名登记表
二О一О年五月五日
附件
2010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报名登记表属地名称:
属地编码: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照片
出生年月
性
别
1、男 2、女
民族
最高学历
毕业时间
及
专
业
工作年限
现 从 事
专业及年限
现有专业
技术资格
资格取
得时间
年
月
人员类别
1、在岗
2、其他
联系电话
办公室: 0579--
手
机: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报考科目
1、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2、统计法基础知识
是否参加培训
1、参加
2、不参加
受理意见
受理人: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公
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备
注
说明: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计算至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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