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通告
浦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通告2011年5月9日 9:28:3 浦江新闻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和《金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通知》(金人防〔2011〕20号)精神,为使人民群众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灾意识,确保警报设施保持良好使用状态,县政府决定在县城区和人防重点镇(黄宅镇、白马镇、郑宅镇、郑家坞镇)组织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试鸣信号
(一)防空警报试鸣的音响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二)防灾警报试鸣的音响信号
警报信号: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信号:连续鸣响,时间4分钟。
二、试鸣时间
按全市统一的时间进行,即2011年5月12日15:00~16:04。其中15:00~15:03为预先警报;15:15~15:18为空袭警报;15:30~15:33为解除警报。15:45~15:48为防灾警报信号;16:00~16:04为防灾解除信号。
三、试鸣地点与方式
县城区与黄宅镇、白马镇、郑宅镇、郑家坞镇共13个警报点同时进行试鸣。
浦江县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来源: 今日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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