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论实施水晶行业税费征缴政策
二论实施水晶行业税费征缴政策2011年8月9日 9:26:23 浦江新闻网依法纳税,是义务更是责任
——二论实施水晶行业税费征缴政策
随着我县水晶产业提升和污染治理工作的推进,水晶加工户的税费征收在本月全面开展。然而,这一法定的管理措施,竟有一些不和谐的“杂音”出现,有的加工户因不能正确对待,错误地认为缴税是加重了他们的负担,减少了他们的利润。
这种认识的产生是加工户对税收和利润的不理解造成的。众所周知,税收是国家按照法律规定,通过税收工具强制地、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和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的基本特征是强制性和无偿性。纳税是公民体现国家观念、履行公民义务的一种方式。利润则是指企业销售产品的收入扣除成本价格和税金后的余额。也就是说,税收是生产经营必要的成本。
一个国家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主要靠财政税收的不断增长。没有税收,公民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就不能得到保障。就我县水晶产业来讲,如此庞大产业的存在,政府必须配套资金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从加工户层面讲,其自身并不是不纳税的真正受益者,中间商和终端消费者才是最终的受益者。
国家税率的制定是相对稳定和公平的,并不因为个别企业利润的增减来调整。在市场经济时代,市场竞争必然存在。作为生产经营者必须考虑总成本,把握基本利润。如果疏于管理,把应缴的税费预算为利润,那么在行业管理日趋规范的今天,是很难生存下去的。当然,谋求利润的最大化是生产经营者的必然追求,但是利润的最大化只能通过精细管理、依靠科技、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去实现。
税费规范是严肃的,市场竞争是残酷的,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那些管理不善、技术设备落后、产品质次价高的加工户最终将被市场所淘汰。
美国著名作家富兰克林曾经有一句名言:“人的一生中不可避免的有两件事,一是税收,一是死亡。”依法纳税无论在古今中外都是天经地义的。所以,我们谈税收要理性,算成本要科学,追求利润要合法。
来源: 今日浦江 作者: 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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