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一提醒[201201]
每月一提醒2011-12-29 09:26:46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5 文字大小:【大】【中】【小】
《“免抵退”税企业增值税税负申报表》每月照报1、春节将至,为使大家能轻松愉快过好年,请在2012年1月10日前完成本月退免税申报。出口日期在2011年10月22日(包括10月22日)之前的报关单,都必须在2012年1月申报期内申报(无信息的进行备案)。2、纸质齐全但无信息的单证备案时间,原则上为申报期限之后的一天,即加盖“视同申报章”。3、请详细阅读本栏目的《关于2011年度终有关重要事情的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填报有关报表。提醒办理变更的出口企业:在国税征收大厅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同时,务必到国税退税部门410办公室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联系电话88181032),特别提醒:如要变更出口退税开户银行及帐号的,在国税征收大厅和国税退税部门410办公室办理完成后,还要持退税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开户行、企业、国税公章)到人民银行办理变更手续,以防退税款办理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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