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政发〔2014〕32号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330726-001-020200-2014-0004内容分类: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浦政发〔2014〕32号公开日期:2014-09-18
信息内容
浦政发〔2014〕32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4〕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4年8月1日起,将我县的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35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0.9元。 浦江县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8日
附 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县政府发布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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