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浦江县统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度浦江县统计继续教育的通知索 引 号:330726-031-020300-2016-0020内容分类:部门文件
文件编号:浦统〔2016〕23号公开日期:2016-09-26
关于开展2016年度浦江县统计继续教育的通 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统计中心,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教育函〔2016〕24号)、《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浙统办函〔2016〕2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6年浦江县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方式2016年浦江县统计继续教育及考试工作委托中惠统计事务所承办,采取自学、网络学习及考试的方式,详见金华统计教育网(http://www.tj0579.com/)操作指南栏目。网络学习联系电话:83900407,87959590;QQ交流群:236571704。二、参加对象(一)目前在统计岗位工作的人员;(二)已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三、时间安排报名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12月10日止;网络学习及考试时间:在金华统计教育网上学满规定的学分后即可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可多次参加,直到合格为止。在线考试必须在12月25日前完成。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统计中心及有关单位做好宣传组织发动工作,及时通知辖区内统计从业人员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学习与考试,确保统计继续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浦江县统计局2016年9月20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