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08-11-12 11:49:39

我县开展“1111”排队日活动

我县开展“1111”排队日活动 发布时间: 2008-11-11      发布机构: 系统管理 http://www.pj.gov.cn/pujiang/uploadfiles/images/newimages/line5.gifhttp://www.pj.gov.cn/pujiang/uploadfiles/images/newimages/line5.gifhttp://www.pj.gov.cn/pujiang/uploadfiles/images/newimages/line5.gif〖 字体:大 中 小 〗〖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收藏〗〖打印〗〖关闭〗        为了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我县定于11月11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在全县各乡镇、街道、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内开展“1111”排队日活动。
  为了切实开展全县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礼仪宣导活动,倡导全社会人员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注重文明细节,增强“讲文明,树新风,守秩序”的观念,提高全民文明素质,构建和谐社会,我县认真部署开展“1111”排队日活动。
据悉,该排队日活动规定凡各类需要群众排队办事的场所,如单位食堂、商场、医院、售票处、银行网点、候车厅等,各有关主管部门应组织人员,采取措施,引导群众排队有序办事。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开展一次“讲文明,树新风,守秩序”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单位干部群众在各类需要排队的场合,守秩序,讲文明,做一名文明市民。
  县文明办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从细节、从小事抓起的重要意义,把小事当成大事来抓,加强对这项活动的领导,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建立一支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排队秩序维护组,统一佩带证件,深入现场,开展文明宣导,引导相关群众自觉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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