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财会退税

标题: 每月一提醒[2008年3月] [打印本页]

作者: 北丐洪七公    时间: 2008-3-31 16:00:04     标题: 每月一提醒[2008年3月]

2008-03-31 13:41:05  

为了减少出口企业因核销单延误核销带来的麻烦和损失,现重申几点:
1、
请各出口企业务必认真解读无纸化核销的注意事项和常见回题解答。
2、
核销单在首次录入时要非常注意,接照报关单上对应的核销单号码,认真录入并核对核销单数据,保证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3、
在完成向外汇局电子数据核销报审后,次日一定要查看是否核销信息,如未通过核销,须查明原因并及时与外汇局联系;
4、     C类企业在报关单上出口日期90日内一定要到外汇管理局进行核销完毕,B类企业一定要在180天内核销完毕。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核销完毕的,都得转内销纳税希出口企业能密切关注,及时核销,有问题及时与管理员联系,积极沟通。
5、
08年1月1日后出口的“核销单退税联”作备案资料装订在备案单证内(已申报到退税机关的可用复印件)

管理三科

200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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