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财会退税

标题: 每月一提醒[201101] [打印本页]

作者: 北丐洪七公    时间: 2011-1-10 13:41:33     标题: 每月一提醒[201101]

每月一提醒[201101] 2011-01-10 10:56:27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6  文字大小:【】【】【

《“免抵退”税企业增值税税负申报表》每月照报

1、本月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日为2011年01月18日。出口日期在2010年10月21日(包括10月21日)之前的报关单,都必须在2011年01月18日之前进行退税单证申报(无信息的进行备案)。

2、纸质齐全但无信息的单证备案时间,原则上为申报期限之后的一天(即18日),即加盖“视同申报章”。

3、将近春节,提醒各企业做好单证安全工作,防止单证丢失被盗等意外事件的发生。以免影响正常退税。请各企业办税员加快申报,并及时将申报资料交上来。

提醒办理变更的出口企业:在国税征收大厅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同时,务必到国税退税部门412办公室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联系电话88181032),特别提醒:在每月下旬期间谨慎变更出口退税开户银行及帐号,以防退税款办理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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