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浦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通告 |
2011年5月9日 9:28:3 浦江新闻网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和《金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通知》(金人防〔2011〕20号)精神,为使人民群众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灾意识,确保警报设施保持良好使用状态,县政府决定在县城区和人防重点镇(黄宅镇、白马镇、郑宅镇、郑家坞镇)组织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信号 (一)防空警报试鸣的音响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二)防灾警报试鸣的音响信号 警报信号: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信号:连续鸣响,时间4分钟。 二、试鸣时间 按全市统一的时间进行,即2011年5月12日15:00~16:04。其中15:00~15:03为预先警报;15:15~15:18为空袭警报;15:30~15:33为解除警报。15:45~15:48为防灾警报信号;16:00~16:04为防灾解除信号。 三、试鸣地点与方式 县城区与黄宅镇、白马镇、郑宅镇、郑家坞镇共13个警报点同时进行试鸣。 浦江县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
| 来源: 今日浦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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