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财会退税
标题:
一论实施水晶行业税费征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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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北丐洪七公
时间:
2011-8-25 16:19:13
标题:
一论实施水晶行业税费征缴政策
一论实施水晶行业税费征缴政策 2011-08-24 10:30:34 作者: 来源: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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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水晶行业的社会成本
——一论实施水晶行业税费征缴政策
本月起水晶行业税费征缴将全面实施,这是促进水晶产业规范、有序发展的基本要求,多数加工户都能理解、支持,全县人民也为之叫好。不过,有的水晶加工户由于对税费征缴政策不了解,对税费负担产生了疑问。
让我们先来看一组统计数据:
2010
年水晶产业总产值
41.8
亿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
360
亿元的
11.6%
;实缴税金
3700
万元,仅占全县财政总收入
15.7
亿元的
2.36%
,其中多数税收来自于产值
500
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个体加工户基本没有税收,这在行业内部是不公平的。今年
1
~
6
月份,全县工业总产值
188.51
亿元,工业用电量
8.09
亿度,平均每度电产值为
23.30
元;而同期水晶产业总产值为
21.2
亿元,用电量为
2.33
亿度,平均每度电产值
9.10
元。
消耗全县近
30%
的用电量,却仅贡献不到
3%
的税收,这是我县水晶产业的现状!这个堪称辉煌的庞大支柱产业,全行业缴纳的税费却与行业规模显得极不匹配!
水晶产业作为我县的一大传统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全县水晶加工户已经达到
2
万多户,为城乡居民收入增加作出了贡献。但由于长期以来缺乏规范有效的管理,水晶加工户普遍存在规模小、加工技术落后、产品档次低等问题,由此导致恶性竞争激烈、环境污染严重、社会矛盾尖锐等一系列问题,给百姓的生存环境、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水晶行业的整体提升带来了较大的危害。可以说,这种发展模式是不符合科学发展理念的。
为了营造水晶加工行业公平的竞争环境,促使加工户加强管理、依靠科技、降低成本,以及为我县水晶污染治理和规范管理提供财力支撑,税务机关决定对个体加工户税费实行社会化管理,以实现税收征管的全覆盖,促进行业公平竞争,从而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打下基础。
根据税务部门测算,水晶产业各生产加工环节每度电产出的应税销售收入平均在
10
元以上,按法定税费率计算应缴税费在
0.8
元以上。根据县政府确定的“从低起步、逐步到位、务求公平”的原则,确定
2011
年使用动力电的加工户按每度电销售收入
4
元计算应缴税费,即每度电应缴税费
0.35
元。应该说,这是充分考虑到了加工户承受能力的,而近几年我县的绗缝、挂锁等其他行业平均每度电缴税在
1
元以上。
换个角度看水晶行业税费征缴政策,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水晶行业税费征缴不仅是民心所向,也是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大多数有一定经营管理水平的加工户所能承受的。
(
来源:
今日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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