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验照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 ||
| 来源:浦江工商行政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2-7-2 9:25:55 【字号:大 中 小】 【关闭】 | ||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我县尚有部分在2011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仍未参加今年验照(即2011年度验照,下同)。上述个体工商户已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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