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财会退税

标题: 共生 共为 共享 [打印本页]

作者: 北丐洪七公    时间: 2012-10-22 11:53:33     标题: 共生 共为 共享

共生 共为 共享


2012年10月22日 9:6:53  来源: 今日浦江
  我们每个人都是在各自的价值观引导下,形成不同的价值取向,追求着各自认为最有价值的东西。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正处于建设时期。围绕浦江人的价值观大讨论,笔者认为,浦江人的价值观应该包含“共生、共为、共享”六个字。
  所谓“共生”,是指共同拥有生存的权利。这是对生命存在的基本看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男女平等;人与自然应友好相处等等,这些告诉我们,凡生命都有生存的权利和义务,在同一个平台上,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都应自由、平等、和谐相处。没有任何个人可以凌驾于这个平台之上。当然,“共生”也是有前提的。建立一个“公平、正义”的平台是必然的,也是必需的。同时,“共生”也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逐步完善和实现。为了“共生”,我们每个浦江人需要不断努力、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甚至付出必要的牺牲和代价。
  所谓“共为”,是指共同作为于事业。这是我们每一个浦江人事业观或执政观的深刻反映。大家知道,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主力军。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有权管理国家。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学会走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而且要学会依靠群众,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的首创精神,同时还要学会做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所谓“共享”,是指共同享受发展的成果。这是对利益享受的基本观点。我们的出发点,就是一切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革命战争年代,物资紧缺,我们只能勒紧裤带,艰苦奋斗。在改革开放之初,经济不够发达,我们只有“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实现共同富裕”。但是,我们的最终目标是让全体成员共享发展成果,共同走向富裕。“共享”的成果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物质财富,也可以是精神财富,还可以是生活的幸福感受。“共享”的过程必须是可持续的。共享发展成果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能竭泽而渔,更不能牺牲下一代的利益。“共享”还需要更多的贡献。只求索取,不论贡献,这不是我们浦江人的行为品格。
  “共生、共为、共享”三者之间是辨证统一的关系。“共生”是基础,是基本的权利。如果基本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共为”和“共享”就无从谈起。“共为”是条件,是坚强的保证。只有共同作为于事业,才能更好地保障“共生”和“共享”的实现。“共享”是目的,是最终目标。只有实现了“共享”,“共生”与“共为”才能真正落到了实处,实现“共生”与“共为”才有意义。但愿我们每一个浦江人把“共生、共为、共享”六个字作为价值观中最重要、最稳固、最核心的部分。


作者: 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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