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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问题解答] 企业将下脚料销售给客户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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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15:59: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企业将下脚料销售给客户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发布日期:2010年07月19日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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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一般纳税人企业将下脚料销售给客户,所收取的现金应按多少税率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据此,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下脚料收入,不论是卖给个人还是单位,都应按17%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于收取对方现金时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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