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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实施首日 无证驾驶男子“以酒试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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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7 12:09: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醉驾入刑”实施首日 无证驾驶男子“以酒试法”

2011年5月4日 10:27:10  浦江新闻网

  5月1日,湖南省岳阳籍张某成为了新交规实施以来我县查获的醉酒驾驶第一人。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当天19时29分许,在仙华街道七里至红旗村路段,张某驾驶一辆无牌轻便摩托车途经仙华街道红旗村地段时,与张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使张某某受伤。随后,赶到事故现场的交警大队民警在对驾驶人张某进行询问时,从张某身上闻到了一股浓重的酒味,遂对其进行了吹气酒精含量测试。经初步检测,张某的酒精含量为83毫克每100毫升,系醉酒驾驶。执勤民警立即将其带回中队作进一步处理。
  在城区交警中队酒驾处置室里,张某称当日18时许,其与朋友在仙华街道廿亩山村小吃部喝了3瓶啤酒。由于小吃部离自己租的地方很近,就在醉酒的情况下驾驶轻便摩托车回家了,不料刚开出没多久就与别人驾驶的电动车发生了碰撞。当被问到是否知道“醉驾入刑”的规定时,张某表示,自己并不知道。
  据处理事故的交警介绍,张某,1991年9月1日出生,湖南省岳阳县张谷英镇张谷英村人。其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张某醉酒驾车也是新交规实施以来金华市查获的首例醉酒驾驶。
来源: 今日浦江 作者: 孙晓松 杨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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