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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公安交警部门决定从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县城乡道路路口正式启用18处新建的“电子警察”。届时,将对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或乘坐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机动车行驶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记录,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能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相关法律,做到按规定文明有序通行。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将18处新启用的“电子警察”监控点公告如下:
东山路与中山路交叉路口 新华路与环城东路交叉路口
新华路与和平路交叉路口 和平路与人民路交叉路口
大桥路与人民路交叉路口 中山路与人民路交叉路口
江滨路与和平路交叉路口 江滨路与大桥路交叉路口
江滨路与中山路交叉路口 月泉路与201省道交叉路口
平七路与314省道交叉路口 恒昌大道与平七路交叉路口
永在大道与恒昌大道交叉路口 一点红大道与永在大道交叉路口
东山路与亚太大道交叉路口 亚太大道与恒昌大道交叉路口
中山路与月泉路交叉路口 黄宅红绿灯路口
浦江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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